中新網南昌8月27日電 (記者 王劍)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,該省新餘市圖書館原館長胡庚華侵吞公款32萬餘元,mSATA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。
據通報,日前,經新餘市microSD紀委審議並報市委批准,決定給予胡庚華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
經查,新餘市圖書館原館長胡庚華利用職務之便,採取收入不SD記憶卡入賬、虛開發票等形式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324876元。
通報稱,ssd固態硬碟其行為嚴重違紀,構成貪污罪,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。(完) (原標題:江西新餘市原圖書館館長侵吞公款32萬餘元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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