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周開華
  近日,楊浦交警針對近期五角場翔殷路上的行人亂穿馬路交通違法亂象,展開了集中整治。然而媒體記者在執法現場發現,幾乎所有被民警糾正的違法人員,都有自己的“道理”,對民警的好意相勸並不十分領情。執法過程中,個別違法人員甚至以衝撞民警、蹲地耍賴的方式逃避糾處。
  “生命沒有回頭路”、“寧等三分,不爭一秒”,都是我們常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標語,真實地道出了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。然而遺憾的是,很多人對於橫穿馬路造成的危害還是沒有強烈深刻的認識,我行我素的現象比較嚴重。
  一方面,很多路人存在僥幸心理。為了省力,抄近路,而不惜讓自己橫穿馬路。這樣做雖然自己方便了,卻潛藏了很多危險。一旦發生事故,就會讓自己後悔莫及。另一方面,很多路人沒有養成走人行橫道和天橋的習慣。我們常說,習慣成自然。人行橫道和天橋明明就在眼前,走幾步路就到了,可是很多人卻視而不見,自己怎麼方便怎麼走。
  近年來,由於行人違反交通法規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事故屢見不鮮。多數人認為,行人是弱勢群體,司機應避讓行人。其實,某種意義上說,在車輛行駛過程中,突然遇到橫穿馬路的行人,司機反而成為了所謂的“弱勢群體”。因為他們做出判斷和反應的時間極為有限。如若對違規行人追究刑責,“馬路殺手”勢必會大大減少。所以,一位律師曾上書全國人大,建議對行人橫穿公路引發重特大傷亡事故的,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。
  可見,橫穿馬路的行為,不僅會給自己造成生命危險,更有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,應該引起社會的警示。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象徵和縮影,為了創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,需要社會合力。首先,每個人都應該從我做起,從現在做起,從遵守交通規則的點滴做起。其次,必須加大對違法橫穿馬路現象的整治力度,讓當事人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。第三,我們的媒體輿論要積極引導,讓遵守交通規則成為更多人的自覺行動。  (原標題:“橫穿馬路皆有理”讓人感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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